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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只有完善交易制度方能有效舒缓减持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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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8 12: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大小非而言,减持在解禁期到来后增多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谁不希望自己能多赚点钱?无论企业后期发展如何,与其让自己的股份干巴巴地作为数字存在于系统之中,还不如将其转化为现金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成本。

  至于为什么要不顾后期行情减持,这就和股东的个人需求有关了。如同新股一样,上市的每个交易日都会多多少少有些成交,到了后期股价走高的时候,就会出现成交量的快速放大而打开涨停板。在新股上,很多人都知道新股会连续一字涨停多个交易日,可依然会有人选择要在上市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等股价还处于低位时就卖出,这说明每个人的自我需求程度是不一样的,同理,大股东不顾后期行情如何进行减持,也是抱有同样心理的。

  市场就是这样存在着各式各样情况的,大小非本能上是有卖出需求的,只不过每家公司的减持情况不一样而已。股东发生减持行为,不会因市场好坏与否或经济预期冷暖变化而消失,只要没有政策限制,股东减持这种现象就会一直存在。更何况,即便真有政策限制,大小非还是有办法进行减持的。

  对于我国现有的发行制度或限售股解禁后时间安排或交易制度是否合理,不同立场的人都有自己的不同观点。如果站在广大股民立场上,他们自然希望上市公司股东的限售股最好永远都不能流通,如此就不会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冲击,而且上市公司牢牢把握住股份就不会出现像万科一样的闹剧,这对公司长期发展而言是有利的。而如站在上市公司股东的立场上,他们则自然希望没有限售股存在,而且没有5%的限制,这样就能快速轻松地减持甚至卖光公司股份,早日实现财务自由。因而,在不同的诉求和立场下,这种时间安排和交易制度的设定就不存在合不合理的说法。

  就目前交易制度本身而言,其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散户和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起到了公司上市、并购、定增之后的股价在一定阶段内稳定的作用,让参与的股东可以在未来实现价值变现。但就执行方面来说,交易制度还是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有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超过5%却没有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证监会给予的处罚相比其套现的资金而言仅是九牛一毛,这意味着上市公司股东的违规成本太低了。

  有制度、有监管、可没有实质性的严厉处罚,目前看起来能够起到平衡作用的交易制度,实际上是对广大散户的极不公平,毕竟违规减持处罚成本太低就是放纵上市公司股东肆意套现。对于投资者而言,监管层只有进一步加大监管、加强处罚力度,才能真正有效地堵住制度中存在的各种漏洞,才能让违规者做到无法违规肆意套现。也只有处罚力度的大幅提升,才能震慑住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肆意减持套现的冲动,才能确保A股市场更长远更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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