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主体为少刚,它的职责是折旧。它和武装力量的折旧不同的是,武装力量的折旧(人和物质)是极低成本的,不可控的。而责任主体的折旧是较低成本的,可控的折旧。 责任主体一般为开朝(国)的政党或组织,承担着绝对的责任,掌握着绝对的权力。看中国历史上朝代更替,土地还是原来的土地,人还是原来的人,甚至武装力量还是原来的武装力量,政府官员还是原来的政府的官员,只是责任主体发生了更替。 生存和发展是责任主体的绝对责任,生存的职责决定了责任主体必须牢牢的掌控武装力量,因为对人和物不可控的折旧必然会危及生存和发展,责任主体掌握武装力量实现了折旧的可控;发展的职责决定了它要避免人的折旧,因为人的折旧会减少人口的数量,人口的数量会影响发展的质量(数量决定了质量)。责任主体通过对个体拥有的物质资源的折旧,实际上间接转变成处理和个体的关系。比如政府拆迁—拆除房子的过程,其实转变成处理和房子所有者的关系。老房子拆掉了,个体可以自由的去选择新的房子,也就是实现完全的市场化,而当所有的个体都住上新房子了,就是实现了共同富裕。因此完全的折旧就是完全的市场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共同富裕。 因此,责任主体是一个政治组织,它处理的主要是个体和整体的关系以及人的产生和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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