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054|回复: 0

肖相文:欺诈没有得逞就可以拍拍手走人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30 07: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天看今日说法节目,看得本老头一腔怒火。

  其实是一种普通案例,法治类栏目经常播。为了通俗化,我在这里演绎一下。

  两个朋友打官司,为钱。

  甲朋友借了五万给乙朋友,乙朋友写了张借条给甲,手续到位。借款到期以后,乙朋友陆陆续续把钱还上了。结清最后一笔的时候,这个乙朋友还有点脑子,问甲朋友要借据,说钱都还了,利息也没少,借据就拿回给我吧。甲朋友也讲理,随手就把借据给乙了。乙朋友大概觉得账清了,留着这个借据也没用,当场就撕了。

  好了,这个故事告一段落,朋友继续做,哥俩好。

  过了许久,乙朋友的生意红火,赚了点小钱,正准备去请甲朋友喝一杯,表示感谢。甲朋友来了,不过不是来喝酒,是来要钱的,拿出一张借条来问乙朋友要钱。乙朋友有点懵了,说我还了呀,一干二净呀?咋又来要钱?

  下面的故事就老套,法庭上见。

  法官老爷左手拿着借条右手拍一下惊堂木问乙朋友:你借人家的钱为啥不还?乙朋友满腹冤屈,说法官大老爷,我都还上了呀,一分都不少呀,借据也要回来了当场撕了呀!法官说,那你看看,仔细看看,这张借据是不是你写的。乙朋友戴上老花眼睛看了又看,是呀,没错呀,这就怪了,明明撕了的,咋还在呢?乙朋友突然灵光一现,说可能是复印的,请查验一下。可是法官大老爷说,我们早就鉴证过了,这是真的,原件,不是复印件。乙朋友没招了,瘫坐在被告席上,哭泣起来。还是法官大人聪明,问他钱是怎么还的,是现金还是转账。乙朋友醒过来了,说都是银行转账,一共转了四次,银行应当有记录,可以查到的。法官大老爷叫休庭,择日再审。

  后来也没有再审了。节目介绍说,甲朋友主动找法官撤诉,说钱都是他老婆管的,没有及时与他通气,他回去问问,可能是误会了。

  故事结束了,就是一个乌龙。乙朋友如释负重,高高兴兴,法官也因为断了一个是非,还了一个清白,觉得是法律的胜利,自得而意满。至于甲朋友,再也没有露面。只有主持人还在那儿借题发挥,告诫人们还款的时候最好向对方索取一张还款的收据,而且最好通过银行转账还款。

  本老头看到这里就愤怒了,喊着事情没有完,法官要立即报案,叫公安把这个甲捉起来,立即捉起来,以诈骗罪法办他!

  朋友们,本老头愤怒得有道理么?

  我们在新闻媒体上看这样的案例多了,觉得在法律的干预下,欺骗的一方没有成功,被骗一方没有吃亏,就皆大欢喜了,就可以山呼万岁了。可这是诈骗呀,这是犯罪呀!在这个案件里借款属于民事纠纷,但这个案件结束之后,就应当进入另一个案件,诈骗的刑事案件。而且这样的刑事案件就发生在法官的眼皮底下,还不应当依法追究么?

  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见,诈骗属于重罪,要受重罚的。

  我们经常讲要与国际接轨。这个接轨不能只限于经济呀,法治也不能例外。而对于诈骗,世界各国都是零容忍的。

  记得早几年香港有个案子,有个商人陈振聪声称是富婆龚如心的遗产继承人,并出具遗嘱,要人家的全部家当。官司打了许久,最后法官判定遗嘱系伪造,无权继承。接着,警察以诈欺罪起诉陈,法官判陈振聪伪造和行使虚假遗嘱罪名成立,判囚12年。这个自作聪明的陈振聪,至今还在班房里。朋友们,设想一下,这个陈振聪要是在大陆伪造遗嘱,没有拿到钱就算了,还会坐班房么?不会,绝对不会!我国每天不知发生多少伪造遗嘱被判无效的案件,从来没有听说有谁因此被关了班房。

  也许有朋友说,这是国情呀,国情不同,就不能生搬硬套。可是朋友们,我们是文明古国呀,而如今又是社会主义国家呀,先进呀,先进在哪儿呢?本老头觉得首先应当是道德上要求先人一步。如果认为诈骗无伤大雅,特别是对别人没有造成伤害就可以忽略不计,还算道德要求先进么?先进还应当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现实是先进的,比别人文明的。如果认为诈骗的人很多,法不责众,因而无法一一追究,我们这个社会还算先进什么?

  这几十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这个社会道德集体沦丧,这是不争的事实。以前总是说,这是西方腐朽没落思想的影响所致,如今没有人敢这么说了。因为,人家腐蚀了我们,可人家自己咋就没有被腐蚀呢?说不通哩。

  其实,寻根究底,还是我们一手硬一手软。发展经济这一手很硬,道德建设,社会治理荒废了,严重荒废了。上述的案例,说明我们的法律在支持道德建设方面严重不作为。我国社会的各个领域欺诈现象十分普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欺诈的成本很低,欺诈得逞,就无本万利;欺诈失手,大不了来个不好意思,拍拍手走路,啥事也没有。这就鼓励一些人走欺诈之路,社会因此凶险起来了。

  联想到我们公民持有的普通护照,据说全世界只有六个小国愿意免签。就是你到这六个小国去,不要事先经过人家大使馆领事馆审查,凭这个护照就可以入境。别的国家,不管发达不发达,一律不好意思,没有签证,拒绝入境。这在全世界,是很丢人的事情。免签国的数量很少很少,排在末位,说明我国的公民在国际上受信任的程度很低很低了。这是为啥呢?我们国家不强大么?不是,我国经济都老二了,外汇储备都第一了,而且飞机军舰也很多,但这些没有用,人家不认这个,人家只看你的公民素质。而这个素质,说起来真不好意思。

  所以本老头认为国家这战略那战略,都很重要,但重建社会道德这个战略最为重要。本老头赞成乱世用重典,只是认为应当对伤害社会道德用重典,而不应当胡乱挥舞法律的大棒。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要适当延伸法律的范畴,进一步收窄道德的范畴。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来倡导社会文明。不这样做,我们这个文明古国,只怕日益野蛮,离文明世界越来越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GMT+8, 2025-7-14 09:31 , Processed in 1.08922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