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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狼:上海踩踏事故敲响新年公共安全第一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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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 07: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许,临近2015新年钟声,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严重群众拥挤踩踏事故,2015新年第一天,公共安全就首次敲响沉重的警钟。

  2014年12月31日晚23时35分许,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故,致35人死亡,4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上海市连夜成立工作组。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市长杨雄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抢救和善后处置等工作。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中。

  读罢!让人心痛。35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消失了,怎不令让人伤心?悲痛之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省:为何我们的公共群体踩踏事件发生的如此之频繁?我们的公共安全管理怎么了?

  其实,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公共场所的管理也是有章可循的。

  按照规定,公共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训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心理学家认为,踩踏事故通常是因为恐慌心理的过度反应,因为惊慌,所以失措,使得原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但是,反思踩踏事故显然不能归咎于本能的错误,而必须查找工作中的失误。这样的事故一再发生,隐患究竟在哪里,能否通过预防措施来避免事故的重演,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大型群体活动,当地政府部门有责任对这一活动作出充分的周密安排,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为什我们的“预计”和预防的措施没有到位?尽管近几年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公共安全的管理。但是,相关法律法规仍旧滞后,尤其是政府缺乏有效的监管。这很大程度上与相关法律滞后,当地政府监管不到位有关系。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不能怪罪这些参与活动的群众安全意识不强,公众对紧急事件的反应也与事故预防与控制密切相关。自发性群众活动很容易导致人群过度聚集,而这样的聚集完全成了人为。有关部门事先应该考虑到重大活动吸引着很多人的参与,群众参与的意识很高,比如重大国庆日、大型宗教活动、大型游园会、大型博览会等等,往往人群密集度极高,事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想好一旦人群拥挤时该如何顺利安全快捷疏散群众,这是必须采取的安全预防措施。

  上海外滩群众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正在调查,笔者不敢妄下断言,但我们不得不说的是,节假日的人流量防范,不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现场的工作,还需要在事前对于可能到达的人数、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一个全面、科学的预测。除了因为人多秩序混乱造成意外,比如2005年发生在巴格达近千人死亡的踩踏事件,就是在人群拥挤的过程中传出谣言而造成公众恐慌。这些在公众活动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值得管理部门在防控中重视。

  公共安全的另一个层面是疏导。上海外滩此次惨剧的发生,就是因为在人群拥挤时发生意外情况。这说明疏导工作在公共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在节假日这样一个活动方式趋同的时候,包括公共交通、游览胜地、饮食服务企业在内的热点地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都比较差,如果出现人员停滞或者阻塞,都有可能出现新的风险。而且,疏导不是阻止。它不仅是对人员流动的管理,更是在保障公众享受旅行和游览的权利的同时,又理性地将公众引导向一个更高的层面,即对于公众安全焦点的有机调配。

  今天,面对国内公共踩踏事故一次次血淋淋的事件,难道还不能让我们为之警醒吗?难道还不能让我们从中汲取教训吗?

  笔者以为,是时候了!是时候,该对我们全社会的安全教育进行一次彻底的反省了。长期以来,我们社会的安全教育,大多停留在在口头和纸面上,从没有形成科学持续的教育体系。往往是在事发之后,才想起做安全大检查,才想起进行安全教育。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完毕后,往往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根本就谈不上安全教育的常规化。这种“事后教育”的模式,怎么能保证全社会安全教育的警钟长鸣呢?

  春节将至,在繁花似锦的年华里,许多公共场所都将迎来人流的高峰,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我们都知道知道每次的大型活动,尽管都有大批警力维持秩序,但是惨剧总是不断地上演。这告诉我们,与再多的投入相比较,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危机处理和风险预防意识,公共安全的隐患就很难杜绝。

  上海外滩群众拥挤踩踏事故,再一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痛定思痛,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如果我们从中不吸取教训,类似的踩踏事故可能还会发生。

  灾难过后,最大的希冀依然在于避免悲剧的重演。我们祝福,我们祈祷,我们改变。

  附:近年来踩踏事故案例及分析

  2010年11月29日12时许,新疆阿克苏市第五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41名学生受伤。
  2010年3月22日,乌鲁木齐市八一中学附小发生一起踩踏事故,3名学生受伤,其中一名重伤女生抢救无效死亡。
  2009 年 12 月 7 日晚,湖南省湘潭市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故,造成 8 人罹难、26 人受伤。
  2009 年 11 月 25 日,重庆市彭水区桑柘镇中心校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件,数十名学生受伤。
  2008 年 4 月 23 日,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中心小学,在楼梯间内,数名学生因为拥挤倒在人群中,6名小学生在事故中受伤。
  2007 年 8 月 28 日,云南曲靖市马龙区通泉小学发生踩踏事故,导致 17 名小学生不同 程度受伤,2 名学生伤势严重。
  2006 年 11 月 18 日,江西都昌区土塘中学因一名学生在人群中系鞋带,引发学生拥挤 踩踏伤亡事故,造成 6 人死亡,39 名学生受伤。
  2005 年 11 月 26 日,江西九江发生 5.7 级地震,湖北阳新、洪湖、薪春三地学生在撤离过程中,发生了踩踏事故,共造成 72 人受伤,其中 7 人重伤。
  2005 年 10 月 25 日,四川省通江区广纳镇中心小学停电,一名学生恶作剧地喊叫,造成 学生在楼梯间互相挤压、踩踏,导致 8 人死亡、27 人受伤。

  仔细分析近年来发生的拥挤踩踏事故,发现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多发生在集会、下课、上操、就餐和下晚自习时,学生心情急切地集中上下楼梯;事故多发生在教学楼楼层之间的楼梯转角处。

  学生年龄段。事故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他们年龄较小,自我控制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遇事容易慌乱,使场面失控,造成伤亡。

  发生事故的设施设备因素。一是通道狭窄,楼梯,特别是楼梯拐角处狭窄,不能满足学生集中上下楼的需要;二是建筑不符合标准,一栋楼只有一个楼梯,不易疏散;三是照明不足,晚上楼道灯光昏暗或突然停电,没有及时更换损坏的照明或应急照明设备,也容易造成恐慌和拥挤。

  事故发生的管理因素。一是学生在集中上下楼梯时,没有老师组织和维持秩序;二是学生上晚自习时没有老师值班,下课时无人疏导;三是个别学生搞恶作剧,在混乱情况下狂呼乱叫,推搡拥挤,致使惨剧发生;四是没有对学生和教师进行事故防范教育和训练,无应急措施。

  学校领导的安全意识淡漠,管理的粗放不到位,无检查整改环节,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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