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武汉模式的推广和复制
第二节 全国城市圈之圈
一、全国城市圈之圈的提出 如图,撇开大西北和大东北不说,呈“两横三纵”格局的全国各大城市圈集中分布在内蒙古以南和青藏高原以东的区域内。如果以武汉为圆心,将各大城市圈的边缘连接起来,我们就会发现一内一外两个圆圈:内圈以中原、长株潭、成渝、江淮为端点,携关中、太原、鄱阳和黔中等城市群,沿长江或米字型高速铁路与武汉连接;外圈则以沿海、西北、西南三个面向的城市圈带构成,分别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宁夏、滇中等城市群为中心,同样处在长江和米字型高铁的进一步延伸线上,并通过内圈城市群而和武汉相连。这一大一小两个圆圈正好是“武汉模式”在国家层面上的放大,因此也是“全国城市圈之圈”。而这个城市圈的城市圈也应该同样遵循“大武汉-小武汉”的“整体规划、错位发展”的原则和理念。 所以,全国城市圈之圈不仅要在既有的“两横三纵”“井”字形轴线的基础上实现铁水公空等综合立体交通通道的全面衔接和广泛覆盖;还要以武汉城市圈为中枢,以中原、关中、成渝、黔中、长株潭、环鄱阳、江淮等城市圈为支点,以沿海、西北、西南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宁夏-兰州、昆明-南宁等城市圈为边陲前哨,分别发展对环太平洋地区的远洋运输贸易、对中东中亚、非洲和欧洲“欧盟”的铁路运输贸易、对东南亚“东盟”还有南亚次大陆的水陆联运贸易、以及对华中乃至全国的综合运输、商贸和服务,在国内国际两个层面实现全国城市圈之圈的产业分工和错位发展。 对此,我们可以先学习一下前苏联的有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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