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考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161|回复: 1

刘著民:“裸官”末路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6 12: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4年前就写一篇文章,叫《对付“裸官”,关键不让其为官》,呼吁在职位上对官员下重手,因为当“裸官”无权无势,他们就什么都干不成了。

  今年3月,南方某市官员调整,多名担任正职的处级干部被撤职,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是“裸官”。内部人士透露,官方给他们两种选择,要么退休,要么把家人迁回国内。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这意味着,一旦被确认为“裸官”,仕途基本无望。此举被认为是目前中央层面治理“裸官”最严厉之举。

  随着在习、李主导的反腐力度加大,在国内要当裸官,难度应该越来越大。

  现在明确,只要查处是“裸官”就不能为官,肯定比“裸官”不能为正职来得严厉,但远远不够。

  大家都是明白人,既然配偶和子女都在国外,可以推断这位官员离出国也不会太远了,在国内做官不过是想捞得更多而已。这些规定只是不让他们当正职,而不是不让当这些人当“有权力”的副职,有“脱了裤子放屁”的嫌疑,为什么不能不让这些人做官?就地削官为民,触犯法律的严惩,只要不让他们当官,无权无势了,就没有那么嚣张,赚钱能力会下降,看他们还怎么往外跑??更重要的是,加强对“裸官”的管理,并不是因为“裸官”本身特殊,而是他们在出事或腐败后,更容易和方便地外逃。“裸官”的要害不仅是怎么“裸”,而在怎么

  “逃”。这和副职正职关系不大。带几千万逃出去的,恐怕副职不比正职少。

  “裸官”不一定都是贪官,但贪官绝大多数是“贪官”,我认为,一旦发现官员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一律先行免职,一律按有关贪污、受贿之类的法律规定重处。“裸官”必须要为子女配偶用自己的“非法”所得付出代价。“裸官”长期潜伏国内官场,用各种手段捞钱,其目的就只有一个钱捞够了,先“暗度陈仓”的先把子女、配偶送出国定居,自己再利用一切该可能的机会像出国考察之类的机会,潜逃和家人聚会,用国家的大量钱财享受后半生的“幸福生活”。

  可以想象,既然官员的配偶和子女都在国外,可以推断这位官员离出国也不会太远了,在国内做官不过是想捞得更多而已。凡是发现这样的“裸体官员”就不能不让他们当官,无权无势了,就没有那么嚣张,赚钱能力会下降,看他们还怎么往外跑?就让这些“裸官”长期“享受”两地分居好了,贪污、挪用国家和纳税人的钱财,不付出代价那是不可能的。

  很简单,只要发现一位“裸官”,就会发现一条反腐线索。

  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去发现“裸官”,我想,除了纪检部门明察暗访外,加上老百姓的“火眼金睛”,协助有关部门把“裸官”揪出来示众。更重要的是,早点制定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要从制度上形成反腐威慑力,这才是反腐的关键所在。

  其实,大家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希望官员们出来“走两步”,把家产亮一亮,然后根据此官员的工资、收入等一算,就可以知道此人到底贪污没有?裸不裸,起码可以一目了然。当然,也可以为那些清官以正视听的。

  我认为,官员的财产的申报和公示,其核心不是“申报”,而是“公示”,只有公示,才能让老百姓找到“蛛丝马迹”,好让组织内的有关纪检、监察机构有事可做,有的放矢,这样不好吗?这样才能巩固执政党的执政基础,这样才能实现官民互动,实现社会和谐。

  现在的中国反腐,大部分都是中国民众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的,单靠组织内的一些机构是很难做到“既打苍蝇又打老虎”的,其实,老百姓的各种举报线索就是“要求”和“通知”,老百姓多年来呼吁官员进行财产申报公示就是最具权威的反腐“要求”和“通知”。

  干部财产申报公示,不是老生常谈的事,而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到底有多难?有决心、有勇气就不难。我想,尽快建立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给老百姓一

  个可预知的未来,重塑官员形象和社会价值,才是目前最需要做的。

  “裸官”末路了?我看未必。(参考消息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大参考

GMT+8, 2025-7-4 14:13 , Processed in 0.18760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大参考 X3.4 © 2001-2023 dacankao.com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3328号

  豫ICP备17029791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