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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兵:天津车辆管控为谁留“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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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09: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15日,天津推出机动车“双限”措施,限购与限行同时发力,些举可谓严厉非常。五天之后的12月20日,又发布“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短短的一周之内连续动作,必是经过一番精心准备,否则不可能如此之快,这证明了坊间所传“谣言”非虚。

  笔者认真阅读了“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感觉有三个方面的新意。一是为节能车设置专项摇号,新能源车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通过鼓励的方式或将促使节能车、新能源车的发展与使用。二是个人增量指标占年度10万个配置额度的88%,突出了人性化管理。三是竞价拍卖占年度总量的40%,增加购车成本或将推动绿色出行。

  “双限”政策是个大趋势,应该严格严厉,但“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用了一个章节阐述“其他指标管理”,似乎在严厉之中还有许多例外。其中,有的例外是不公平的表现,而有的例外很可能是在制度上人为开设“后门”。笔者以为,尽管这是征求意见稿,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最终变化应该很小,所以,如果对待某些法外施恩的“例外”,或关系新规的走向与落实。

  比如,“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津自带小客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中国在外国人员有许多,为何突出强调“外交人员”,是注重头上的乌纱,还是看重腹中的学识,或是以对祖国的贡献、以在国外时间长短为标准?按照这样的理论,恐怕“钱学森”回来也不能购买私家车了。即使是外国人,在国内也要遵守中国的法律,都是中国人,为啥还要分成三六九等?

  再比如,“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从国家层面上讲,公车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减少公务用车,而天津出台的新规一方面强调“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另一方面又讲“办理转移登记的,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笔者理解,此举或许为政府机关购置新车留了个“后门”。

  笔者以为,政策既要有严肃性,又要有统一性,政策之中不能有任何的例外。坊间讲,针尖大的窟窿、斗大的风;文辞称,千里之堤,毁于蚊穴。一个小洞洞就可能发生大问题,类似的事情反复上演。无论是“双限令”,还是城市车辆调控管理,首先要管住公车,刹住特权,否则,就是只管草根百姓的扯蛋“龟腚”。(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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