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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而左:从法庭的屋顶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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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8: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法庭的屋顶看过去

  伟大的“帕蒂”为了“自渡而渡人”,鼓足了扼腕断足的勇气自清门户,把八旗子弟之一的薄王爷给法办了,定他三宗罪: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这几天正在过堂。

  头一天庭审王爷翻供带来的精彩,简直把全中国的人都看傻了,也让世界其他一些地方的不少人跟着侧目。右翼法律团人士中的杰出代表陈有西、李庄之流对于庭审的公开化,赞歌嘹亮,认为那是中国司法向现代化前进迈出了一大步,但同时也指出取证程序存在合法性不足的问题,这仿佛是在为王爷叫屈,就连那个“艺术家”艾未未,也指斥“帕蒂”不该违背人伦,让夫妻“公堂互咬”。不过且慢,这些人实际上并非为王爷叫屈,不过是借机再黑“帕蒂”一把而已。他们要不这样,也就算不得讼棍和“艺术家”了。李庄说:“你说的公开审判是有差异的,已经突破了中国公开审判的极限了。它把所有的庭审笔录向全社会公开,这在中国司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是第一次,是值得肯定的。当然,你说这个司法改革,你让它一步到位?” 李庄又说:“被告人也像个被告,挺好,他翻供是正确的。他不翻供倒不像薄熙来本人也不像被告。所有的被告站在法庭上,翻供的有很多,并不一定翻供了就没有罪了。翻供只能代表他(薄熙来)认罪态度恶劣和胡搅蛮缠的态度,并不像老百姓,因为许多民众对法律不熟悉,所以他看到被告在法庭上可能是声音洪亮一点,或者态度强硬一点呀,就认为被告就有理了,根本不是那个样的法律解释。”  李庄这个贪得无厌,为钱而闯重庆,自以为天下第一聪明的二傻子律师,曾被薄王爷修理过,其阴暗的心理,投射在他说出的每个字里,令人作呕,我实在没有兴趣多说这帮讼棍们,就此点到为止。

  用心险恶的是右翼,而幼稚可笑的是所谓左翼。长期以来,有很多善良的群众被左派大佬裹挟进所谓的左翼,像吃了摇头丸似的跟着那几个大佬们癫狂不止。庭审开始了,左派大佬之一韩德强,高调宣布,我对于那些去现场“挺”的朋友是敬佩的,不过自己不打算去,自己要做的是文化和思想的伟大事业。孔庆东则是一贯的神龙见首不见尾,先是说了“审与不审,如何如何,判与不判,如何如何”,后又搞出什么“八月在宇”,提醒左翼群众山东济南太热,还是去哈尔冰降温吧!不要坏了我宋江哥哥的大事!后来据说是微博被禁言,真假我不知道,就是禁了,找个发声的渠道还是不难的吧。相比之下,韩德强虽然文弱,却还是敞亮一些的。孔庆东文如其貌,猥琐不堪,而许多左翼群众却被他那点“文学知识”迷惑住了,跟在其后犯癫狂。灵魂从来比肉体难以拯救,立场一旦站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那是一点不假的。司马南,张宏良都在干啥,我没有关注,也懒得关注。

  我总体还是比较尊重的巩献田老夫子,也发声了,他在给一个叫刘军的人的信里开门见山就说:“这次审判,意义非凡。8月22日这天,是南有台风潭美登陆,北有大河黑龙江决口,中有这次世纪大审判。此次审判,将为中国法治建设画上一个结节,必将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可能通过这次审判开始真正彰显其应有的权威,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可能通过这次审判在恢复共产党的崇高声誉、赢得民心、党心方面,在纠正错误,特别是纠正上届党政领导人造成的错误方面,在维护我国宪法,沿着科学社会主义道路方面迈出让全中国人民高兴而让国内外反动势力仇视的一步。当然,也可能向相反的方向发展。”

  看看,老夫子就是老夫子,把“天象”,“周易”一类的东西都搬进文字了,东方神秘主义,生生不息啊!所以他说话就是那么的四平八稳,前面说了一大堆,恐怕读者觉得偏颇,马上在后面轻轻加上一句“当然,也可能向相反的方向发展”。这就“此一方面,彼一方面”都考虑齐全了,显得中正不倚,而且充满睿智。本博就做不到这样的睿智,本博说“新贵围猎八旗子弟”,武断而极端,就终于让一些读者觉得我是很唯心主义的,而且逻辑混乱。

  左翼群众似乎真把庭审当做了一场大戏在看,为法庭里面传出的唇枪舌剑所吸引,被王爷的言辞犀利,“大义凛然”所折服,完全忘却了这本来就不是一场法律事件,而是一场法律名义下的政治审判。左翼给薄王爷带的高帽子已经肉麻得不行了,什么“最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什么“比曼德拉还伟大”都来了。这都是什么牛头对马嘴的玩意儿!看过第一天的庭审记录,我写了时事素描三,轻描淡写说所谓左翼还在持续情绪化,实在不该啊!可是三天庭审下来,左翼的情绪的波涛好像是一浪高过一浪,在这样的情绪的波涛里,似乎薄王爷不是将被当庭释放,就是离被宣告无罪不远了。难道这就是孔庆东所说的“八月在宇”?

  我对庭审内容真正的关注,就是一个方面:法庭如何指控王爷滥用职权,也就是说在王立军问题上,杀英国人海尔伍德问题上,法庭和薄王爷自己给外界传递怎样的信息?昨天到下午闭庭,还没有完。但基本事实已经出来了,它与早先传出来的各路小道消息没有本质的不同,例如,王爷扇了王立军一个耳光……王立军身边的人“失踪”……王立军感到自己有生命危险,就逃到了成都美领馆……然后王爷的船就翻了。王爷在贪污受贿问题上,辩才滔滔,但在这个“滥用职权”问题上,还是很尊重事实的!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不是贪腐问题,而是政治权力之争,如果把特色资本主义对普世资本主义看做是路线之争,那也可以说是路线斗争。在普世资本主义眼里,王爷的罪不在贪腐上,而在于进军中南海的野心上,他打了毛泽东的旗号,还唱了红歌,而党内早就有如来佛的紧箍咒“文革是浩劫”。这是八旗子弟的父辈们和那个矬子如来佛搞的高压线,王爷本来不是要搞文革,也不是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却偏偏唱了毛泽东的赞歌,也似乎走了毛泽东提倡的“群众路线”,还“模式化”了,也就是说踩了他父辈们的高压线,让新贵族,也就是普世资本主义派,找到了机会,用他父辈们铸造的剑封了他这王爷的喉。这是此案的本质,而左翼群众对这个本质已经似乎忘却了,都在为王爷的自证的“不贪不腐”而高唱赞歌。

  王爷真的是不贪不腐吗?当然不是。一堆煤球,他这个煤球的确可能是颜色浅一些,但他还是个煤球。那5万,8万,甚至500万之控辩和质证,简直是“帕蒂”国最大的笑话。“帕蒂”的官员,从乡一级的开始,一直到最高层,哪个会少于500万的贪腐?这个年月在5万人民币,八万美元,500万人民币上唇枪舌剑,细节到那个程度,不是“帕蒂”国的笑话是什么?至于法国房产纵然不在薄姓或者谷姓名下,到底是不是贪腐,问问常识吧。王爷当大官,王娘开“很多律师事务所”,有很多钱,有3、4千万。这是王爷自己说的,这是不是权钱交易的一种?问问常识吧。哪个平民出来的法律硕士、博士,在北京开一个法律事务所,日进斗金给我看看?再开它“很多法律事务所”,不几年就赚它个3、4千万给我看看?连王爷都说了,王娘关了事务所带儿子去英国,王爷自己还以为那是给自己“避嫌”,助力自己更上一层楼呢。这“避嫌”啥意思?左翼群众,爱屋及乌,爱到了连明明的贪腐也以为不是贪腐,可悲啊!王爷的家庭生活,王娘娘的那个不成体统,我就不说了,因为那是人家的私生活,可是左翼却咬定青山不放松,说去年八月庭上的那个是替身,现在这个录像证词里的虽然是真身,却被药物控制了。这些左翼又没有真凭实据,说那些新贵族搞“莫须有”,自己却也在搞“莫须有”,悲哀啊!就是替身,就是药物控制了,那能说明什么?说明这个“帕蒂”已经成为了真正的黑帮,成了法西斯——这从王爷自己的用词里都看得出来,什么“跟班儿”,“五哥”,“徒弟”,难道不都是黑社会的语言吗?那就打倒黑帮,打倒法西斯,左翼还指望什么?还该在那里和这个法西斯暧昧不清吗?还该说“帕蒂”还是那个“帕蒂”,就是其中一些人成了汉奸,当了买国贼,陷害老贵族,把这些个害群之马拿下就好了吗?难道这个抓薄、审薄,都是一个姓温的人干的,不是“帕蒂”干的?思想幼稚以至于此,左翼群众是不是该醒醒了?左翼群众出现这个情形,除了自己的天真善良却不善思考的原因之外,就是被孔庆东之流左派大佬忽悠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了,他们天天跟着大佬们打倒汉奸卖国贼,王立军叛逃到美国领事馆,他们却自始至终坚持说王立军是民族英雄,是爱国者,实在无法自圆其说了,就说他是被人陷害,被人利用,或者是被人埋在王爷身边的bug。这些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的东西,也能拿得上台面?

  巩献田老夫子更是让人哭笑不得。他写道:我们不要忘记所谓“重庆事件”前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之间的联系。2011年9月基辛格访问重庆,回国后提供报告:《可怕的重庆模式,中美新世纪对决》,该报告指出:“重庆模式可怕的是使中国增强内部百姓对于中国执政当局的拥护,正如中国解放战争影响了世界一样,重庆模式会深得民心,使中国官方与百姓赢得最少几十年的友好和谐,团结的中国,这是美国战略利益不应该允许的。”“美国需要打击可怕的中国重庆模式的,是因为中国这个模式更有会引发世界变革,如果中国采取保留态度,在西方国际民众纷纷厌恶贪婪的华尔街等资本主义,西方无力解决国内债务时刻,但是中国国有企业加重庆模式,会引起国际拉美、非洲、中东国际纷纷效仿,虽然中国政治改良在选择自己方式,但是很明显,取得如下的重庆模式,加上中国当局对战略资源的国有化企业控制,这就足够未来世界其他国家能够效仿的模式。但是无疑对于美战略空间打击是非常大的,我不确定对美国利益损失有多大,但是当暴怒的占领华尔街运动者一旦发现中国这个半成品模式。我们无法保证美国人民会用选票选择一个美国共产党上台执政。当然在美国共产党上台,可能是类似茶党的新党派,或者民主党与共和党的改良,问题可能并不会激进,只是人民觉醒了,要尝试一种新的空气。我本人无法保证纷乱的欧洲先走一步。到时包括西方执政者都可能纷纷去中国请教庞大的管理问题。”“为了美国利益,他们必须站起来,至于他们的利益,我们可以照顾,但是要保护美国利益为先,中国人的缺陷就是内斗内行,没有多少人知道,打击重庆,是我们的战略,但是对于美国来说,军事冲突是危险的,但是无疑中国上层的团结,重庆模式是可怕的。”

  老夫子说的这个文件如果真是存在的,那它就该是美国的最高国家机密,怎么会这么快就流传出来呢?这位老家伙当年和尼克松谈关于中美建交及其后续问题的一些对话录音,直到最近才公布,这样的一级机密居然就轻易即时流出了,不匪夷所思吗?退一步讲,就算他说的都是实在的,确凿的,那么美国的阴谋和计划,单靠一个温姓的人,再加一个胡姓的人,就都实施了?“帕蒂”是吃干饭的?没有“帕蒂”的全力配合可能吗?要是姓温的有那么大本事,为何其所谓的政治改革就是推不动?左翼群众想过没有呢?

  左翼群众拼命反腐,而一到反到被他们自己偶像化的王爷身上的时候,就不反了。这种错误和他们在王立军问题上的错误是一样的:自己反汉奸卖国贼,而一个具体的汉奸卖国贼成了现行,却为之辩护;自己反腐败,而一个具体的腐败的人物就在眼前的时候,却装作看不见,还要千方百计为他辩护,说他是共产主义者。请问左派,有哪个共产主义者,有经济能力和政治愿望把自己的孩子、老婆送到美国、英国去?一去就是若干年?还会默认一个和自己很近的富豪经常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差不多吃喝拉撒住全埋单?

  “帕蒂”现在的肌体,是有特色资本主义和普世资本主义两个部件组成的,普世资本主义要反,特色资本主义也要反。特色资本主义老贵族及其后代和普世资本主义新贵族,在腐败方面的一个不同的表现是,总体看,现在当权的特色派八旗子弟的父辈,怕落入了毛泽东文革预言之中,搞资本主义是躲躲闪闪的,总还要装装假正经,这些假正经对现在当权的八旗子弟多少还是有些影响的,他们多数人贪腐的时候是有所收敛的,而普世派,没有八旗子弟的政治负担,就是一心一意要搞资本主义,腐败起来,完全是无所顾忌的,就好像很多50-60来岁的人现在搞点灰色收入,都要躲躲闪闪,而30来岁的人,就像那个携5亿溜之大吉又被抓回来的保险公司美女经理一样,出手都是“大手笔”,毫不遮掩,也好不眨眼。简而言之,就是2179万人民币和27亿美刀之间的差别(姑且说27亿美刀,我相信其腐败,但怀疑是就是27亿美刀,特此说明)。问题在于,不能因为27亿美刀的存在,就说2179万不存在。实际上王爷的问题很可能不只这个数字。显而易见的是,“帕蒂”这次搞王爷,不想一次把事情搞太大,明显是把王爷的贪腐局限在大连任职时期。那个时期接近王爷的还是徐明之类的小混混。那之后情况不同了,在重庆就更不同了。王爷重庆建设风生水起,资金那里来的?是另一位掌管某国家银行的王爷私人面子给的贷款。如果追究仔细了,那就要带出另一位王爷。“帕蒂”当然懂得是不能这样搞法的。多年前,我的一个同事“进去”了,中纪委来问话,还没有开口,他先倒豆子了。中纪委的人说,你不要说其他任何人,就说你自己。否则……。结果那家伙傻了。最后给判了20年。拔出罗卜,不在必要的时候,是不许带出泥的。我的同事是这样的,王爷也是这样的。我的同事很合作,王爷看来也很合作嘛!

  王爷身陷囹圄,法庭大展口才,却实际没有和“帕蒂”决裂,进而也就是说,还没有和“帕蒂”中的普世派决裂,对他们心存侥幸。这从昨天王爷自己说的“对不起帕蒂和国家,感到惭愧”的言辞里看得一清二楚。为什么不敢决裂?左翼问过自己吗?没有问,那就问问吧。这里,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免得会有人说我是搞心理学的推论。不过,我要说的是,作为一个旁观特色和普世互掐的社会主义者,我觉得王爷在对决普世派的时候,在去年2月6号以来犯了一系列的政治错误,他自己说对王立军及其出逃有形势错判,这是一点不假的,而实际的更加严重的错判,远不只这个,而是后来对“帕蒂”的最高层和“帕蒂”本身的错判,这才有他和中纪委做政治交易,想把自己的事情局限在党纪错误和工作错误性质范围内,就对中纪委招供了!对中纪委的那些供词法律证据的作用是有限的,所以当他看到自己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无法回避法律路劲的时候,就利用那些供词的法律依据的不足,甚至不能拿到法庭上来,在庭审上大肆翻供。这个死翘翘的死法,固然好像把自己搞得很壮烈,用左派的话说,“没有让支持他的人失望”,但毫无疑问,这样的死翘翘完全透出他没有也不敢和普世派和“帕蒂”决裂的软弱。王爷恐怕还想图谋东山再起吧!没有那种可能了,现在“帕蒂”是内部民主很健全的,即使现在宣判王爷无罪,“帕蒂”内部投票,看会不会多数票同意他官复原职?我看不会。有人把他和江青相提并论,这简直是对江青的侮辱。从江青的先后情况看,江青在被抓之前对形势有误判,但从被抓的那一刻起,就再没有对形势误判,并做了该做的一切。王爷明知道自己所面对的是政治审判,却在法庭上不敢对此做一个字的辩护,而只是在贪腐问题上做无罪的自辩,其境界怎么和江青比?有些人以为“帕蒂”对于王爷的翻供没有预料到,所以措手不及。错!如果他们连这一点都没有预料到,他们就不是黑帮政治家来了,也就没有可能把王爷收监,也不可能信誓旦旦要把王爷的案子办成铁案。现在王爷细致入微地自辩,左翼和王爷都自以为得计,殊不知道,通过延长的审判,让王爷通过这样的自辩,就让王爷自己把自己的整个形象摧毁了。例举一点细小之处便知:以前王爷说他和王娘娘如何恩爱,王娘娘如何贤惠,现在,看看他们夫妻自己亲口抖落出来的他们的家庭生活吧,看看她那个贤惠的妻子是一个怎样的贪得无厌的人吧,无论她,还是王爷自己,即使在家庭生活方面,都还不如我们普通的老百姓!这样的一对宝贝,没有父辈给他们的权力遗产,他们能走到后来的位高权重吗?大富大贵吗?而在失去了权力之后,他们各自的表现比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又更高尚吗?我看不见得。

  顺便说说,昨天收到一位博友就《时事素描3》提出的若干问题,手里事情多,不能每个问题都细致解答,但还是就其中的李天一一案做了必要的回答。但愿这位博友不要嫌弃我没有回答其他问题。素描三,和前两个素描一样的地方是都用“凌乱”的笔法“绘”出,不一样的地方是选择的时事不是分散的,而是集中在法律话题这一个方向上。它表面上谈几个案子,实际上并不是谈那几个案子本身的,不过是借它们来嘲笑当下法律被讼棍和各级权力斗争的优胜方操控,为祸社会,为祸普通老百姓(当然,也有时“为祸”操控者自己——它的双刃一个方面也体现在这一点上),同时“藏”进去一些我不好用专门题目来论证的观点。例如,既然这个被很多老百姓认为是好官和清官,“帕蒂”内最后的健康力量,其路线代表了中国现实唯一正确出路的王爷,尚且被干掉,就是说“帕蒂”连最后的健康细胞都没有了,老百姓就必须抛弃这个“帕蒂”。这个观点是故意放在谈河南警察摔婴儿里带出的。

  表面的叙述和立意看上去是有些背离的,这就怪不得一些读者质疑作者是不是右而左了。博友对我在李天一案问题上的“另案”说提出质疑,说“另案”在实践中是无法操作的,实践中,那些原来就是“卖”的,胜诉后,就公开“卖”了,那被告还无法起诉她们了。我赞同这样的质疑。实际上它都在我的考虑之中,我也实际清楚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下,具体操作上实际很难分出“另案”。这正是梦鸽的律师钻的法律空子,用来搅混水。但这不妨碍与强奸案有连带关系的卖淫案、勒索案,在法理意义上是另案。将来如何通过立法程序使它们成为另案,是立法者的事情。这里还有一个司法的问题,司法人员,为了简便,我就用法官代替吧,法官本身判案不能机械照搬已有法律条文,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就不判案,或者就可以误判、错判案是不行的。很多时候法官必须依据法理,法官自己必须是法理学家,能够娴熟结合法理,正确运用现有法律条文和以往判例,处理现案。就是说没有另案的立法,也不妨碍现在的轮奸案的处理。在这方面,我敢说,我们国家还没有一个合格的法官。社会上出现任何复杂一点的案子,明明可以依据法理,既有法律和已往判例,综合实际案情,作出正确判案的,却推说没有法律可依,呼吁要赶紧立法,结果是法律立了很多,更新了再更新,条文浩如烟海,却怎么也还是适应不了新的犯罪形式。天下没有两片树叶是一样的,13亿人,每天甚至每分钟都有无数人犯罪,没有任何两个犯罪是一样的,没有任何既有的法律条文是可以明确或者明显涵盖所有这些犯罪的。但是,司法却一天都不能缺位。向我提出质疑的朋友,也知道,当前我们司法问题比立法问题更迫切。这种情况是的确的,这一个原因是,司法人员一方面自己不真正懂法,不知道法理,一方面懂法的却利用法律和法律空子破坏司法,使法律救济对于需要者完全是无用的摆设或者是高昂的买不起的产品。

  此外,法律不关道德,但立法,司法最终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而维护社会秩序,道德制约力和实际的作用又远在法律之上。社会个体多数时候,基于道德产生行动,合道德的行为,往往不会违法。这是为什么人类社会60多亿人,犯罪的是极少的人,没有犯罪的99%以上却还都是法盲的原因。就是说,法律不关道德是表面的,实际上法理是道德化的,立法者已经将道德约束融入了法律,而司法不考虑道德也是表面的,它必须兼顾老百姓基于道德常识做出的维护社会正义的判断,美国让不懂任何法律的人参加陪审团就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在我国,这方面怎么办?立法怎么立?司法怎么司?是有关人士和机构的事情。李案牵涉道德风化,而且又涉嫌卖淫,这又是梦鸽和她的律师钻的另一个空子:许多在此案中不能很好理解法律和道德关系的人,会用道德取代法律,厌恶那女子,同情李。她买,他出钱了,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几个人玩就几个人玩,结果就出现了所谓的"连续发生性关系"之说。这是最无耻的说法。那女子,就算妓女,她若认为嫖方价格不合适,或者其他原因,如临时来了例假,不能做,同意退钱,她就可以拒绝发生性关系,违背她的这个愿望,而与她发生了,那就是强奸。这与她是妓女或者不妓女没有任何关系。若是几个人同时或者先后对她实施性行为,那就是轮奸。就这么简单。那个经理在梦鸽和她的律师看来涉嫌勒索,既然是勒索,李为什么事先不报案,等到自己被审了,拿出来说事?用其搅混水?李在“另案”中到底该怎么告那女子,告那个酒吧经理,司法怎么受理,那是立法者和司法机关关注的,虽是本案连带的,却与本案无关。再具体我不说了。

  有部美国电影,叫《被告》(the accused ),老电影了,朱迪福斯特演的,几乎和李案完全一样,只是轮奸的地点是立即就在酒吧,李案是在宾馆。谁要要是没看过就去找来看看吧,看过的就再看看,搞清楚倒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在讼棍巧舌如簧把所有旁听者和控方律师驳得哑口无言,在所谓非轮奸表面证据无数无数的情况下,陪审团判轮奸成立,把几个小混混收监了。这是我很多年前看的一部电影,可以说是一部教科书。当然美国是英美法系(判例法),我们是大陆法糸(成文法),是有差别的。但是,抛开法律的阶级性先不说,法理和法的社会功能是一样的,何况两大法糸现在是互相融合与借鉴的。我自选集第四集有一篇也是谈一部电影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电影是《朗读者》(the reader),也值得一看。有兴趣的不妨结合我那篇文章对照看一看,我相信对照看了,会把你自己欣赏西方这类强烈思辨和反社会“普世思维”电影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一大截。

  201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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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23: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欣赏楼主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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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00: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老夫子好像逮谁都要骂呀?

西方哲学的根源是性恶说,所以要控制下限,选首脑以选个不最坏的为容忍极限;
东方哲学的基础是性善说,所以要提升上限,主张仁义、修齐治平、以德治国。
法律是管下限的,道德是提升上限的;至于治国,那是要靠资治通鉴的。

老夫子可以算是看穿了、看透了,但是还没到看明白了的境界;
岂不闻圣经之外,据说还有一部“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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