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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城管当街烧老农棉花究竟烧掉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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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5 18: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管一到,鸡飞狗跳,先抢秤盘,后要钞票,掀翻板车,瓜果漫道。”这句10年前的顺口溜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城管对瓜农的蛮横态度;如今这句顺口溜应该改一改,因为城管不仅喜欢摔瓜,还爱上了烧棉花。 11月14日上午11时,在武汉山海关路和长春街交会处的菜市场口,一名农名挑着两蛇皮带棉花在口子上卖,结果被四唯街道办城管协管员当街烧掉。多位目击商户和市民说,协管员来了后,农民准备走,可协管将农民的棉花从袋子里面抱了一大堆出来,当街用火机点燃。(2015年11月15日《楚天都市报》)

  这位自称是黄陂的老农,说棉花都是自家种的,来城里卖。棉花挑进城没卖,却被城管当街烧了。不知这几位城管听过“暴珍天物”这个词没有?这种行为其实就是暴珍天物。农民种棉花风吹日晒,翻田、播种、育苗、施肥、喷药……多不容易,挑上街卖点辛苦钱,却被城管当街烧掉。

  由这位卖棉花的老农,我想起了另一名老农,他的名字叫邓正加。他是湖南临武县的种植劳模,2013年7月17日上午,他去县城卖瓜,与城管发生冲突,“突然倒地死亡”。劳模却不能有尊严的卖瓜,不能体面地生活,难道不令人深思?可以说劳模进城卖瓜被打死,是对“劳动最光荣”的一种强烈讥讽。

  这么多年来,农民与城管的“瓜葛”新闻从来就没有间断过。我想,老农进城卖瓜也好,卖棉花也好,最不想的是与城管有任何瓜葛,但不想并不等于就没有,因为城管就需要这种“瓜葛”:一是因为执法经济,二是怕这些农民影响城市形象。要不就罚款,要不就把他们撵走。

  10年前的7月,《大河报》刊登了《城管摔西瓜瓜农当街哭》的新闻。好端端的圆西瓜,被城管摔烂了,摔烂的西瓜变成瓜农的伤心的泪。为此我写了一篇评论《什么时候瓜农进城不再瓜碎?》刊登在《农民日报》,2006年《人民日报》评论就指出“让瓜农方便地在城里卖瓜,天塌不下来”。可时隔10年,农民进城卖农产品的处境并没有好转多少,令人想不到的是城管的做派仍然是“瓜儿碎,花成灰!”

  “城市是谁的城市?”如果是农民的城市,就应该有农民歇脚卖瓜的地方。城市起初都是由大大小小的墟市、草市、集市、庙会等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先有农村后有城市,没有农村就没有城市,没有农民的农产品就没有后来的“商品”,更没有城镇!可是如今的城市却在排斥着创造城市的农民。歌德借“浮士德”之口说出了自己的梦想,“让自由的人们生活在自由的土地上。”在制度选择上,每个城市都应带有最大的公益和最后的悲悯。因此,城市管理者不应以野蛮的手段来管理这些为养家糊口的农民,因为他们要生存,他们与城里人拥有同样的生存权。但是现实却打破了农民一个个梦想,让他们深感无力而心碎。

  当然,城市需要管理,否则城市就杂乱无章。但管理要严格执法,还要讲究方法,多些人性化,不是动不动就摔瓜与烧棉花。为何不多些劝导与疏导,指定地点让农民卖农产品?我们都要吃饭穿衣,希望吃到新鲜的蔬菜与瓜果,方便农民进城卖农产品,难道不是方便了我们自己?

  四唯街城管科相关负责人说,是协管员余某烧的棉花,其行为不对,将开除。可我说开除容易,恶劣的影响难挽回。这不是一句开除就了事的,每次出现这样的事都是开除了事,当事人开除了,可这样的情况还在不断出现。根子上是管理出了问题,却没有追究管理者领导的责任。如果协管员上岗时进行了培训,规范了他们的行为职责,哪些可以做,哪些是“红线”不能碰,还会不断地出现如此影响恶劣的事件吗?要知道,城管协管员当街烧老农的棉花,烧掉的是城管的威信,损害的却是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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