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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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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8: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来看,中央对形势的判断用了这样一些词汇:“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这充分说明,改开教的理论出了问题。
  本来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是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是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自主自愿自觉的行为,比如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等,完全是在现有基础上挖潜、改造、创新、完善,是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不是破坏,不具有敌对性质的“杀开一条血路”“壮士断腕”的敌我矛盾属性。矛盾风险挑战急剧增多,而且处于弱势的是人民大众,比如5000万工人下岗,造就了工厂老板年薪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万,资本为了利润暴力强拆,甚至不惜家破人亡、资本家为了暴利草菅人命,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医疗、教育、环境、食品卫生等不是围绕人的需求而运转,而是围绕利润、赢利而运转等等,人民群众承担改革成本,当如不输出难以承担时,社会就已经出现危机。
  同时,在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决口不提“党政分开”等削弱党的领导的错误主张导致的一系列公权力遭到弱化甚至破坏,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生存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事实,却还在强调“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并以此进一步削弱宪法、法律的尊严,弱化甚至取消党的领导,抵制甚至否定人民民主专政等,如此这般地规范、约束,人民怎么能保障当家作主的权利?
  因此,现阶段当务之急应该是把保障和维护党的领导、宪法、法律的权威、巩固人民当家做主权利、强化人民民主专政等公权力作为重构的重点,以保障党的领导权得以维护,宪法、法律、党章的尊严得以彰显,人民民主的权利得以保证,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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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9: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强化党的领导,但是必须要保证,绝大多数的人民对少数领导的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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