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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梳楼:油罐车轨迹曝光,有人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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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1 03: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届网友心还是挺大的。

  有人已经开始调侃,昨晚吃的是92还是98的油。

  这把我都看笑了,你花20块钱一桶的大豆油,就想吃到98号的味儿?真是想多了,这钱只够买0号柴油好吧。

  关于这起事件有图有视频有真相,公众的情绪如海啸般直指食品安全,这本来是一件好事,毕竟食品安全大于天,尤其是食用油贯穿食品加工全链条,谁也躲不掉。

  所以国家也高度重视,昨晚国务院食安办已成立联合调查,就罐车混装食用油事件进行彻查。参与调查的部委有: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储备局。

  按说这事情基本上脉络已经很清晰了,而且相关企业包括中字头的天津中储粮也基本默认了这个事实,但奇怪的是总是有思路清奇,不是担心自己是不是端着屎盆子吃饭,反而扯上阴谋论。

  他们不相信新京报调查记查人赃俱获的调查采访,反而相信一些无良自媒体的捕风捉影。就在我的读者也是大有人在,看到他们说这是刻意在七七事变针对中国粮食安全的一次境外阴谋时,我气的都想撞墙。

  还有一种大局论,他们不是担心是不是用马桶水泡的面,而是担心如此报道会不会给境外势力递刀子,为此丢了国家脸面。然后转身就骂新京报的记者是反贼,甚至攻击新京报的报道是在造谣带节奏,良心坏透了。

  理由之一是新京报的报道只是掀开了井盖子,但井盖子去哪儿了没有说。因为有博主扒出记者跟踪调查的两辆油罐车之一开向了河北一家金属加工厂,就断然认为罐装食用油是用于工业用途。我只能说,他们配得上吃一辈子混装油。

  事实上,关于这两辆油罐车的轨迹并非网传那样断章取义。我来帮大家撸一下,根据视频博主@高剑犁对这两辆油罐车冀E**65Z、冀E5476W的轨迹追踪,可以基本判定污染油的最终流向,让人触目惊心。

  先说第一辆冀E**65Z。这辆车去哪儿了呢?根据出货单显示,收货单位为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这家企业看企业很普通,实际上也是河北省国资委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煤炭、生铁、矿产品等批发零售和进出口业务。

  所以有自媒体就凭此断定新京报带节奏,混装油根本就没有流向餐桌而是用于工业用途。然后真有人信了,结果是涉事企业没否认没说活,他们倒是跳出来要把记者拉到菜市口,就等午时三刻吃人血馒头。

  进一步调查显示,这家企业虽然主营钢材煤炭,看起来好像和食用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看他们的经营范围,其中有一条是食用农产品的批发零售,也就是说这30多吨油可以通过渠道卖出去。

  而通过股权穿透发现,该公司旗下还有一家可以做粮油仓储的储运公司,两家可以经营农副产品的贸易公司,不仅如此,还投资了一家位于石家庄的金圆饭店,管理和控制了38家企业。

  也就是说,这罐混装油有可能是金属公司自己卖了,也有可能是转给了旗下的其它子公司使用。无论哪一种结果,都不太可能是用于工业用途。我也多问一句,那些说用于工业用途的,食用大豆油能用于什么工业用途?润滑脑子吗?

  再说另一辆车76W。这辆车的轨迹就清晰多了。从石家庄拉完白油后,在未清洗的情况下就进入天津中储粮厂区,直接装了35吨大豆油。两天后进入陕西汉中的勉县新力油脂厂。这家曾因菜籽油不合格被处罚的小厂,大概率把油卖给了当地人。

  也就是说,这两辆未经清洗就从煤制油换装大豆油的罐车,至少其中一辆中的油是确定流向了市场,这个没得洗。而从高能博主的轨迹分析发现,这辆罐车的轨迹还去过陕西咸阳的金龙鱼工厂、东莞的中粮粮油和远大油脂、河南的正康粮油等。

  所以金龙鱼就急了,连续发了两次回应,毕竟是食用油巨头,急于自证清白也正常。只是两次回应逻辑上有点瑕疵,第一次说是全是自有罐车,第二次又说进行了清罐、验罐,如果轨迹确实到过金龙鱼,那说明金龙鱼就撒谎了。

  而强调清罐验罐就更此地无银,事实上清不清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作为食用油巨头就该专车专用,并不是说清罐就可以混装,就显得很干净。事实上清罐是一个非常复杂和专业的过程,司机是没有这个能力和意愿的。

  混装事件曝光后,多家食用油企业出来划清界线,最搞笑的是鲁花,终于找到了背刺金龙鱼的机会,直接来个“三不”原则:装过转基因食用油不用,装过毛油或低质量等级食用油不用,装过其他油种食用油不用。

  事实上《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2014年就已实施,明确规定“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化工油与食用油交叉混装运输仍是常态。

  回过头来再说新京报的这篇报道,事实上在民生领域的深度调查越来稀缺的今天,新京报能发出这样的报道无论是记者还是总编,都需要一定的勇气。也向张雪峰们证明一点,新闻未死,记者仍在!

  还有一点,关于罐车混装乱像新京报并不是第一个揭盖子的媒体,早在2005年和2011、2015年,广西的南国早报以及湖南电视台都曾做过报道,那是一个流行啄木鸟的时代,揭露真像很受欢迎。

  而新京报的这篇报道,纵然被指是近十年来最大的食品安全丑闻,但也说明我们的的舆论监督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事实也证明,只有一个宽松的舆论环境,才能防微杜渐,天朗气清。

  当然我们也不能由此就否定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这些年取得的进步,事实上随着市场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强,我们的食品安全正在变得越来越好不是吗?

  现在国务院食安办已组织成立市监、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于事实真相很快就会公布于众。

  我关注到公告中有这样一句话: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也就是说,这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毕竟这不仅仅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更是捍卫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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