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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说战略:痴人说梦——马英九口中的民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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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7 08: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马英九回乡祭祖这件事在两岸引起了非常大的轰动,他在行程中在大陆对民国宪法的宣传也在大陆内部引起不小争议,我前几天针对胡锡进先生的有关这件事的评论文章进行了评论,今天我再就马英九口中的“民国宪法”说两句。

  一、在大陆失去主体统治地位的非法性

  民国宪法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那天起,败退到台湾的国民党政权就已经失去了对中国主体的统治权,一个没有了对国家主体统治权的政权的存在,是不受国家主体人民承认的,铁定是非法的。同样附加在它身上的所谓民国宪法同样也是非法的。

  这种非法的存在不仅体现在国内,同样体现在联合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代表的承认上。

  一个非法政权的前领导人的在阔别国家主体80年后,得到合法政府的允许回乡祭祖,却不知进退的在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人和环境中肆无忌惮的宣扬已经被扔进历史垃圾堆的民国宪法,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笑话,更是一种悲哀。

  它使我想起了陶渊明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典故,马英九又何尝不是现实版的桃花源中人呢!

  二、在台湾的名存实亡

  其实别看马英九在祭祖行程中宣传国民宪法如此起劲,实际上民国宪法在台湾已经名存实亡了。

  民国宪法在台湾的名存实亡,在于台独政党民进党的合法化与拥有在台湾的执政权。

  要知道民国宪法是明确的中国宪法,而民进党却主张把台湾从中国的领土上分裂出去,这样的政党无疑是违宪的,一个违宪的政党的合法化与和拥有执政权,就等于直接宣布了民国宪法的死亡。

  一个实际上已经死亡了的宪法,之所以还能表面维持而不正式宣独,只不过是为了防止大陆武统和国民党以拖待变的招数而已。

  马英九之所以自欺欺人的在大陆宣传一个已经死亡了的民国宪法,无疑是痴人说梦,想借和平统一之机死灰复燃,但他忘了孙中山先生的那句话,“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民国及附加在他身上的民国宪法在1949年10月1日那天起就注定被历史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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