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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锡良:共同富裕与国家发展水平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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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6 19: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8月,中国党和政府正式提出了“共同富裕”奋斗目标,并且附带提出了“第三次分配”新概念。可以认为,中国已经设想着从两极分化时代向共同富裕时代过渡。

  共同富裕,在中国并不新鲜,自新中国成立就是全中国人的共同理想。

  下面,我们不妨先简单回顾一下历史过程。

  第一阶段(1950年-1980年):上世纪六十年代正式提出四个现代化奋斗目标。

  这个目标是党和政府的工作目标,是正规宣言。如果四个现代化在公有制时代能顺利实现,中国可以认为是进入到共同富裕时代。不过,时至1980年,四个现代化目标并未完全实现,所以,也就意味着共同富裕目标未能在短期实现。

  为什么未能实现?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创业时间短。自新中国成立至1980年,也就三十来年,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能够在如此短时间内做到从贫穷到富裕的跨越。

  其二,旧中国基础太差。一个几乎无自主工业的旧国家,一切都带“洋”字的旧国家,要想重新起家致富,必定如同用针挑土,积累过程太过艰难。

  其三,人口增速太快。从刚建国时的五亿人到1980年时的近十亿人,全世界绝无仅有,无论工业还是农业,都无法满足这样高速的人口膨胀,人的需求与物的增长无法适应。

  其四,西方国家的封锁。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全方位打压和制裁中国,让中国失去了主要海外市场,加之苏联的翻脸和打压,延缓了中国发展进程。

  其五,国防和全面工业化进程成为建国重心。工业是基础,国防是保障,要想共同富裕,必须先筑牢这两个基础,同时,也就不得不在一定阶段放弃部分民生需求。

  第二阶段(1980年-2010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由先富带后富。

  前一个目标可以认为已经实现,一部分人确实已经富起来了,福布斯富人排行榜,中国上榜富人已经超越美国上榜富人。金字塔的塔顶已经建设得很好。

  “先富带后富”的目标未能实现,恰恰相反,这个三十年,是中国两极分化不断拉大的三十年,是阶层固化走向明显突出的三十年,是穷人渴望共同富裕最为强烈的三十年。

  这个时期,内外都是障碍,但问题主要出在分配制度设计。

  有些人把中国至今仍未实现共同富裕的原因全归咎于新中国前三十年,这是不客观的,甚至是违背道德的,我们更应该看到在某些阶段某些人非合理致富对国家造成的负面干扰。

  第三个阶段(2010年-2020年):部分区域和地方提出共同富裕奋斗目标。

  这个声音非常微弱,带有明显地域性,未能取得共识,尤其是在“做蛋糕”和“分蛋糕”如何权衡问题上矛盾尖锐,把“做蛋糕”看得更重要的声音似乎占有优势,力量对比未达到平衡,所以,共同富裕的呼声被淡化直至近乎渐消。

  第四个阶段(2021年-):中共中央非常庄严地向世界宣布,中国开始把发展目标锁定在共同富裕这项伟大事业上面。

  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提出这一目标?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已经进入较高阶段,具备了更高的创新力和创造力,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其二,中国的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绝对贫困人口已经占比较低。

  其三,中国的小康社会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部分地区和部分群体已经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

  其四,遏制和消除两极分化是党和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党的初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是消灭剥削,是共同富裕,不完成这些任务,也就是忘记了初心使命。

  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大目标?

  在赞赏中国宣布共同富裕这个目标的同时,我也有不太理解的地方,为什么与共同富裕目标同时出现的是“第三次分配”这个新名词?为什么不是着重强调“第一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简单点讲,就是让富人施舍,不管是自愿手段还是强迫手段,这都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手段。在讨论什么手段最为有效之前,我们必须明确地指出:近几十年,导致中国出现两极分化局面的最重要原因是第一次分配严重不合理,并不是欠缺第三次分配这个小手段。

  如果,我是说如果,共同富裕路线设计若继续以厉以宁先生及其同类人为主导,那么,我对前途表示不乐观。厉股份也好,吴市场也罢,都是在唱同一出戏——背诵西方经济学。他们都崇拜丛林法则,他们都淡化第一次分配,他们都不是站在金字塔底层说话。

  关于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我想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其一,第一次分配制度能否出现重大调整?

  工资性收入分配不出现质变,两极分化态势就不可能有质变,共同富裕目标不可能实现。工资收入质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不同工薪阶层间的级差变化;二是表现在工资成本占GDP比例的变化,必须向发达国家看齐。

  其二,国内资产对外流出能否受到约束?

  中国近几十年创造的财富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快。但全国人民的平均收入增长却不快。为什么会这样?这里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因:中国财富持续不断地大量流出。一是私人途径流出,先富者,无论财富来路是否合法,转移财富、转移国籍早已经成为潮流。二是实体途径流出,包括对外不可逆贷款、援助、赠与、对外低效益或无效益投资建设等等。财富在国内,即使不均,起码能创造就业和新财富,一旦外流,就是服务于外国。希望通过立法,对财富外流进行有效遏制,让“中国人创富,外国人享受”的趋势不再恶化。

  其三,二次分配如何能做到科学决策?

  我们所说的二次分配,通常是指由税务调节产生的分配。税收,最后都要转移到财政,二次分配能否达到目标,跟国家和各级财政的使用关系密切,财政预算的透明性和科学性是关键之关键,花钱容易,花到点子上不容易。

  我给大家举两个例子:

  一是公益性职业培训。国家每年投入几千个亿从事免费培训(不是职业教育办学经费),钱都去哪里了?都去培训学校和培训机构了。是否都用到了职业技能培训上面呢?恐怕要打个大问号。培训资料都做全了,但真正接受真实技能培训的却很少,很多人一丁点技能都没有学到手。这笔钱正确的用法应该按规矩打到用工企业,不管公企还是私企,只要接收新用工,三年期满后,凭用工合同、工资表单和社保缴费三类资料向劳动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能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人,至少在该行业已经入门,它比填表领补贴要科学得多。

  二是农村立项。现在,为了农村发展,国家给农村的立项也是名目繁多,比如说项目扶贫,有人领二三十万项目款建养殖基地,钱到手以后,就建一圈围墙,里面一只羊都没有,检查组要来,临时买羊放进去。凡能拿到项目的人,在农村都不是一般人,绝大多数经费跟普通农民致富毫无关系。

  钱没花好,二次分配怎么出效果?

  其四,一、二、三次分配都需要新法律配套。

  目前,大家都只知道三次分配的模糊意义,并不知道富人到底如何将自己的财富拿出一部分与穷人共享,连个噱头都算不上。

  中财办副主任韩文秀明确表示:共同富裕靠共同奋斗,不会搞杀富济贫。

  这话听起来就很别扭,好像中国没有实现共同富裕是因为穷人过去几十年没有奋斗。他们没奋斗,富人的财富是天上掉下来的?八十年代,靠特权给了一部分人挖矿和双轨制致富路;九十年代,给了一部分人接收国企致富路;二十一世纪,给了一部分人房地产致富路和金融致富路。还剩多少路给穷人奋斗?不要说底层,就是中层家庭的小孩现在创业就业都非常困难。有些人故意把“富人路”和“穷人路”混淆,以为穷人想奋斗就有路。

  本人希望国家对一次、二次、三次分配都重新立法,“先富带后富”不能混淆为“杀富济贫”,是财富分配的进一步合理化,是纠正过去几十年不合理的财富分配制度。无法律,那仍是摸石头过河。

  如何正确看待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

  其一,必须看到实现共同富裕的艰巨性。中国有14亿人口,不是美国的3.4亿,更不是德国的几千万,这么大基数的共同富裕,世界上还没有先例,其任务之艰巨不难想象。

  其二,必须看到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缩小两极分化,不是一个政策一句承诺就能解决的事情,无论一次分配、二次分配还是三次分配,改革要落到实处,都需要时间积累和经验探索。所以,每个人都要保持理性和耐心,不要期待三五年就有共富结果。二十年内能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党和政府就算是给人民交上了满意答卷,就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领路组织。

  其三,必须有接受阶段性和局部性失败的心理准备。14亿人的改革,而且是全局性改革,挫折是不可避免的,部分政策或许会面临阻力,如果经济宏观环境出现重大变局,经济甚至有严重滞缓的可能,这会对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构成重大影响。

  其四,实现共同富裕,政策制定和推行过程必须有人民群众的参与。这不是一般的改革,光靠顶层设计是不行的,必须聚全民智慧,执政为民,重要点在取政于民,用政于民,依赖精英、轻视群众的政策,最后又会重复过去三四十年的老路。如何判断一项政策有没有群众性?非常简单,就看政策获利者基数。

  共同富裕与国家发展水平新标准。

  共同富裕,是一个中国式概念,好像有标准,又好像没标准,就如同小康社会,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小康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活得还轻松,似乎就是小康了。

  按我个人的理解,富裕,应该有个国家标准,不应该是一个封闭的随意解读的概念。共同,是指中国大多数人都达到这个标准,不是指少数人达到标准,不是简单的平均概念,不排斥平均,但更应包括大多数。

  发达富裕国家的最合理标准又是什么呢?

  目前,比较公认的发达国家标准有三个:第一,人均GDP较高,人均GDP在3万美元以上;第二是工业化程度较高,社会经济发达,第三是社会福利制度完善,居民生活质量水平高。按此标准,亚洲只有日本、韩国、新加坡和以色列为发达国家。

  然而,上面所谓的国际标准,全是物质标准,是不太合理的国际标准,是否可以有新的标准衡量人类发展水平?

  我认为,人类追求,并非全是物质,还有关于生命本质的朴素追求,还有精神健康的追求。所以,我认为用“健康指数,物质指数和精神指数”三个部分综合评判国家发展水平更为合理。

  健康指数(权重为50%):它的最重要指标是国家预期人均寿命。我们中国人常讲:什么事情都没有健康重要。外国人也追求生命健康至上。健康是什么?就是少生病,就是能活得更久一点。基于“健康第一”的理念,它在国家发展水平考核要素中就必须占主导地位。

  按健康指数划分,平均寿命在80岁以上的国家定为发达国家,70岁至80岁的国家定为中等发达国家,60岁至70岁定为欠发达国家,60岁以下定为落后国家。

  如果按这个标准,世界上现有发达国家(递减排列):日本,摩纳哥,新加坡,冰岛,瑞士,以色列,韩国,卢森堡,澳大利亚,意大利,加拿大,法国,挪威,西班牙,奥地利,荷兰,新西兰,比利时,爱尔兰,波多黎哥,德国,英国,希腊,马耳他,美国,等。按健康指数,美国仅排在发达国家末尾。

  中等发达国家(递减排列):单麦,葡萄牙,巴林,智利,古巴,塞浦路斯,卡塔尔,巴拿马,捷克,哥斯达离加,阿尔巴尼亚,斯洛文尼亚,多明尼加,科威特,黎巴嫩,波兰,巴拉圭,乌拉圭,文莱,阿根廷,斯洛伐克,多米尼加,阿尔巴尼亚,厄瓜多尔,斯里兰卡,爱沙尼亚,中国……朝鲜,土库曼斯坦,等。

  其它国家均为欠发达或落后国家。

  中国当前的男女综合预期人均寿命为77岁左右,预计还需十年左右时间跨过80岁以上。越过这个台阶,意味着中国的富裕水平可完成五成目标。

  物质指数(权重为30%):物质层面,主要包括人均GDP、工业化和社会福利,也就是现行的国际标准。按照这个标准,目前大约有30个左右的发达国家。

  物质指数GDP评判过重,对不同国家而言,并不是很科学很准确,在美国月薪三千美元是不是一定比在中国月薪5000元生活更显宽裕?不一定。同样,部分国家较小,不需要发达的工业化,商业发达就能实现富裕水平。如果按人均GDP计,中国已经超一万美元,但这个人均是建立超过六亿人月收入只有一千多元的基础之上,所以,它也不能客观反映共同富裕。

  古巴,按GDP标准,非常落后,但它的健康指数很高,人均寿命离八十岁相差不远,已接近发达国家。这说明,人对物质的需求实际不必那么高,很多消费属于无效消费甚至是浪费,属非环境友好型消费。

  精神指数(权重为20%):精神层面,主要包括民主指数、自然环境和社会安全性等。这里的民主指数是比较复杂的指标,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制定的政体四分法(完全民主,有缺陷民主,混合政体,专制政体),也不能忽视民主的共性部分。

  要实现共同富裕,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这一指数进步的必要保证,没有这一指数的进步,政策的共同性必然不足,政策没有共同性,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所以,未来的发展,有必要在公民选举权、公共职能透明度、群众主体参与、政治文化创新和公民自由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建设成果。

  谨慎提醒:

  1,从中央层面提出共同富裕奋斗目标,这是一件值得赞赏和鼓励的事情,无论你处在哪个阶层,实现了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对你总会是福音。共同富裕,不应该只是一个口号,更应该是14亿人的责任和理想,应该往同一方向使劲。

  2,共同富裕之路注定阻力重重,从一开始就陷入左右之争和公私之争。张维迎是制造新的姓资姓社争论的带头代表,他和中财办副主任是默契的主导精英,他列了“五个困惑”,没有一个给出数据支撑,只给出空头结论,就是要求中国坚持由市场决定分配。

  3,建设共同富裕道路上,资本及资本附属知识分子一定会在中低收入者的奋斗小路上设置险障暗障。他们最大的优势是掌握了理论解释权和政策建议权,话语权极低的民间人士仍将只能靠微弱的声音呼号。没有平台,就没有政策权,就无法参与利益分配。

  写于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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