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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坤维:千呼万唤的集体诉讼机制来了,违规违法者要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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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 08: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就是凭借无处不在的集体诉讼机制,让上市公司和大股东、高管不敢逾越雷池半步,起到了净化资本市场的重要作用,A股集体诉讼机制呼唤了十来年,终于姗姗来迟,第一单集体诉讼机制终于有望成行。

  3月26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正式公开接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50名投资者委托,深陷财务造假的康美药业首当其冲,可能面临大批投资者的索赔。 3月26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这意味着A股第一单集体诉讼机制有望落地,康美药业将成为第一单集体诉讼虚假陈述索赔案件。

  康美药业曾经是资本市场知名的白马股,可是因为300亿元不翼而飞,最终证监会揭露了康美药业的系统性财务造假黑幕,认定是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康美药业股价也是一泻千里,股价从高点的28.25元跌到19年6月20日的2.57元,仅仅剩下一成,持有康美药业的投资者损失巨大,19年六月底有25.4万投资者。如何让25.4万投资者得到最有效的司法救济成为检验新证券法的最佳方式。

  集体诉讼不同于一往的一人一案代表人诉讼机制,A股就是执行一人一案的诉讼制度,投资者要想获得司法救济,就得单独委托律师或者自己到法院起诉,因为手续繁琐,维权成本很高,一个资本市场侵权案件需要分成很多批次审理,带来司法资源被严重浪费,也让很多投资者退避三舍,放弃司法救济,从而导致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违规违法的买单者,也大大减轻了违规违法者的成本。

  因此市场一直呼吁推出中国版的集体诉讼机制,新证券法95条就规定了集体诉讼机制的内容,第九十五条规定: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为了与证券法有关集体诉讼机制的配套,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试行)》,系统规定了各类代表人诉讼的规范化流程,包括立案与权利登记、代表人的选定、代表人诉讼的审理、判决与执行等,这只是一种法律的细化,关键是《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试行)》规定:投资者通过在线身份核验后登录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进行登记,无需到法院所在地现场登记,降低了维权成本,简化了投资者的认定,我国地域辽阔,投资者分散在各地,而且很多中小投资者损失绝对金额不大,如果需要舟车劳顿的赶赴法院当面办理,有点得不偿失,就会放弃索赔,现在有了线上办理机制,在家就可以完成集体诉讼机制 的身份认定,大大降低了维权成本,这才是试行规定的最大亮点。

  投服中心公开接受50名投资者委托,已经符合了证券法95条规定的集体诉讼机制要求,另外根据集体诉讼机制的“明示退出和默示加入”原则,因此只要这50名投资者获得胜诉,获得相应的赔偿,其余符合索赔条件的康美药业投资者就可以获得同等程度的赔偿,从而避免了打官司的麻烦,这是很有积极意义的,标志着保护投资者利益迈出了一大步,而且是很扎实的一步。

  现在还暂时不能确认康美药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数量,但是19年六月底有25.4万投资者,相信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如果按照一案一人 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估计不会超过10%的投资者会参与索赔,这就会大大减轻康美药业和大股东、高管的赔偿责任,现在有了集体诉讼机制,只要投资者登记就可以得到赔偿,不出意外的话可能会有超过90%投资者获得赔偿,这就极大增加了康美药业、大股东和高管的赔偿责任,增加了违规违法成本,这对于资本市场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随着第一单集体诉讼案件落地,未来会有更多的集体诉讼跟随而来,那些违规违法者会因巨额赔偿而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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