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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慎坤:三中全会《决定》有多少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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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08: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后,各路专家学者纷纷进行解读。但坦率的说,这个《决定》并没有太多新意,连“政改”的骨架都被彻底阉割了。

  这次三中全会公报的标题与26年前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一样,都是称之为“全面深化改革”,但是“政治改革”的骨架却没有了,所以这是一个名不副实的决定。

  最早谈及“全面改革”是十三大政治报告。当年报告中有十二处提到“政治体制改革”,而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万字的《决定》只有一处提到“政治体制改革”。

  一、《决定》推行的仍旧是“跛腿改革”

  十三大政治报告提到:“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26年过去了,国人对于这一点的体会越来越深。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下大谈深化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这种改革不可能最终取得成功。也就是说由此而取得的经济增长不可能长久,由此而取得的经济增长成果也不可能由全体国民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来分享。

  二、高层无政改主动性

  十三大政治报告说:“党中央认为,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政治体制改革轻描淡写,意味着高层还认为政治体制改革要提上全党日程的时机都未成熟。

  古今中外的历史一再表明:成功的政治体制改革(诸如俄国的彼得大帝改革与日本的明治维新),一定要有高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动手要早,下手要猛,越拖阻力越大。等到实在拖不下去的时候,想改革也来不及了,那时将是革命的时机已经成熟。

  三、“高度民主”变身“协商民主”

  十三大政治报告指出:“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到了“法治中国”的目标,“提高(行政)效率”的目标,“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的目标,却不谈“高度民主”,提及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仅仅也只是“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是用来补充“选举民主”。不谈“选举民主”而用“协商民主”取而代之,仅有选举不一定有民主,但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选举,就一定没有民主。

  四、从“党政分开”大倒退

  十三大政治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十三大后,按照这个原则决定撤消党政不分的中央政法委、国务院部委党组、地方各系统党工委(如教育工委)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最重要的决策是成立两个“党政不分”的中央机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家安全委员会”,显然与十三大政治报告背道而驰。

  最近体制内人士公开表示,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不需要修宪。如果真是这样,这个机构与中央政法委有什么两样?依然是一个“党政不分”的机构,一个违反政治体制改革基本原则与关键步骤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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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09:48: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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