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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博:股市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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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9 22: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周末,对于A股来说有两个大消息,一个是利好,一个堪称利空:

  利好:北京、广州、郑州、石家庄等城市收紧限购,其中北京力度最大,直追深圳、上海;广州的力度也不算小。

  利空:国家发改委突然说了一句令人看不太懂的话:“推动《证券法》修订,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我们先看一下“利好”。

  一线城市(北京、广州)和二线城市(青岛、石家庄)再次收紧限购,是去年“挤牙膏式调控”里经典的“打老鼠游戏”的延续。谁露头,就打一下。

  其中北、上、深的调控政策到了现在,已经让“有过一次购买住宅贷款记录”的人很难换大房子了。未来北、上、深2000万元以上住宅的流动性,也将变得非常差。

  此外,北、上、深周边的三四线城市,也开始限购。这样,相当一部分热钱将被赶出热点城市的楼市。这些钱未来主要是两大出路:去其他三线城市,比如洛阳、徐州、唐山、三亚等,或者回流A股,或者通过港股通去参与港股炒作。

  总之,楼市调控收紧,对于A股肯定算是利好。

  再看一下“利空”。

  “两会”之前、之中,我们得到的消息是:《证券法》修订草案今年会提交讨论,但不涉及注册制改革。此外,政府工作报告也连续两年没有提及注册制改革。

  此次提出“推动《证券法》修订,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是国家发改委受国务院委托,在全国“两会”上做的《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这句话的原文是“健全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推动《证券法》修订,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这四项任务是完全并列的吗?后面两项任务之间有联系吗?如果在证券法修订的时候“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那么就是“注册制改革”。因为只有实施“注册制”才需要修订证券法。

  如果不是在证券法层面上,那么此次发改委说的“完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只是修改新股发行规则,那就是“小修”或者“中修”,就不应该使用“改革”这两个字。

  是发改委的报告出现了错漏?这个几率非常小,但不是没有可能。

  比如我还注意到,在发改委这份报告里还提到了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而这种提法之前央行也用,当货币政策从“稳健”变成“稳健中性”之后,已经不再提及了。而且在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也没有提及“降低融资成本”(2016年提及了)。

  政府重要文件表述上的差异,让人疑窦丛生。另外,计划只是计划,列入的未必实施,没有列入的也未必不实施。

  有一点是肯定的,增加直接融资比例、为企业降杠杆是股市今年必须承担的任务。IPO提速已经开始,就连外资企业也获得了在A股发行上市的权利。

  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中国股市的“花瓶时代”(中看不中用)必须结束,未来要给中国经济做顶梁柱。为此,市场必须稳定、活跃。但随着新股大量上市,未来估值走低也是必然的。

  不宣而战的“注册制改革”事实上已经开始,中国股市将用三四年的时间跟国际市场对接估值。股市里永远都有赚钱机会,也不缺乏题材,但未来三四年却是散户最容易亏钱的时期,因为趋势性的下跌最迟在今年年底会到来。当然,台阶是一级一级地走下来的。走的太快,会摔跤,有前车之鉴,现在的监管层会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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