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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互金转型消费金融:合规操作有待提升

已有 799 次阅读2016-12-9 17:38 |个人分类:乐投创富


  上周起,由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通知》(下称《指引》)在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内持续发酵。

  按照《指引》规定,互联网金融机构只有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后,才能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以及向银行协商资金存管业务。

  一家互联网金融机构负责人认为,在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趋严环境下,完成备案登记是获得风险投资机构青睐的试金石。

  “现在不少风险投资机构都在观望,只有互联网金融机构持证经营后,才进入实质性股权融资谈判。”他指出。

业务转型取舍新挑战

  目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审核开始收紧。多位互联网金融机构人士表示,机构每周都会向地方金融办反映业务整改与转型的最新状况,但相关部门不断提出新的合规操作意见。

  具体而言,部分地方金融办要求互金机构需先按照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对经营状况、产品信息等全面披露;另一方面,要求互金机构全面落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彻底清理旗下大额信贷业务。

  随着《暂行办法》面世,绝大多数互金机构开始涉足小额、高频的消费金融业务,这一市场俨然成为红海。然而,相比大型电商,互金机构往往缺乏足够多的消费场景,业务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加之消费金融机构缺乏完善风控体系,若一味扩大规模显示“转型成果”,又可能埋下经营隐患。

风投机构的苛刻条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指引》的面世同样改变了风险投资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节奏。

  一位与股权投资机构有过多次沟通的互金机构人士坦言,风投资金一方面希望掌握互金机构业务转型的最新状况,另一方面也非常关注机构能否尽早获得备案登记、资金存管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不少风险投资机构还将能否获得备案登记,视为股权投资的一大前置条件。“原先有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已与风险投资机构达成了投资意向,如今也被搁置了。因为风投机构要求互金平台先获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再协商相关投资条款。”一家创投机构负责人透露。部分急需资金支持业务转型与合规操作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为了尽快拿到资金,不惜与创投机构达成新的对赌协议——若互联网金融机构无法在约定时间获得备案登记证明,将按年化10%利率返还投资本金利息。

  “这等于是一次豪赌,若这些平台无法按时完成备案登记,等待他们的将是更大的资金压力与经营风险。”多位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直言,目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务备案登记普遍持谨慎态度。

文章转载自:乐投创富--《互金转型消费金融:合规操作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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